各学生党支部:
2022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谋划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表彰先进,激励党员在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中鼓足干劲,担当作为,以实干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同等条件下近三年内获评过“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及提名人选、获评过锋领党员的人选优先。每个党支部名额约占党务干部数30%,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可增加1个名额。
2.先进基层党组织:综合各学生党支部日常表现、星级支部评定和党支部书记述职等情况,由学院党委直接认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约占学生党支部数30%。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忠诚干净担当,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特别是在各级各类“对标争先”、党建工作“双创”选树方面积极有为、业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
2.先进基层党组织: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近一年来,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组织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三、推荐程序
1.各基层组织推荐。各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筛选。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党委。
2.学院党委评选。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审组,评选产生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审批后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真正把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特别要对推荐对象的评比资格和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审核把关,要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先进性、典型性进行把关,相关组织的负责人、相关个人的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方面不能有瑕疵。
请于3月8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上交至学院204高老师处,电子稿报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高晓兰;联系电话:884384;办公地点:竺银康楼204。
食品与药学学院党委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