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在校学生:
为营造健康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宁大党[2020]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进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宁波大学社团申请成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年5月31日——6月23日
二、申请地址
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topbocai.net/new/index.html)
三、申请条件
1. 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 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与社会公共道德;
3. 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 有至少1位指导教师(限校内在职在编教师);
5.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四、申请流程
学生社团申请所有环节均在线上完成,详见《宁波大学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流程说明》(附件1)。
如有疑问请联系:
社团服务中心丁维鑫17348597490/赵轶男18758316613
附件1:《宁波大学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流程说明》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