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公益组织、社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我校志愿服务组织和青年志愿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大力挖掘、培育、宣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大学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志愿青春乐于奉献 献礼建党百年伟业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021年7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四、参赛对象
由宁波大学师生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宁波大学(含科技学院)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
五、具体安排
1.项目申报(2021年4月16日前)。各参赛学院团委、公益组织、社团根据志愿服务对象按类别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开展两年以上时间,具体分为以下10类:“数字化”普及、政策宣讲、助老助残、恤病助医、助学支教、社会治理、环境保护与垃圾分类、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红十字服务、其他领域。
“社会治理”类别重点包含:社区志愿服务项目、乡村振兴志愿服务项目、“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项目、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红十字服务”类别重点包含: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等领域。
2.初评(2021年4月20日前)。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申报项目数量,择优选取项目进入终评决赛,未入选决赛项目按一定比例设定优秀奖。
3.终评(2021年4月下旬)。项目大赛终评决赛以路演形式进行(决赛事宜另行通知),组织专家集中开展评审工作,决赛将评出金奖、银奖和铜奖。
4.优秀项目培育及展示(2021年5月—7月)。结合“五四”青年节、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日,对于进入终评决赛的优秀项目进行培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展示、展播报道,在校园内形成志愿服务良好氛围。
六、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参考项目实施的公益性、组织性、可行性、创新性、可推广性、社会效益、宣传报道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目标清晰合理,服务安排科学,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
2.服务内容合理。服务群体(受益对象)具有代表性,是社会亟需关爱服务的类别,服务方式恰当有效,服务时间和次数安排较为合理能够满足服务对象的切实需求。
3.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有计划有总结,实施过程体现招募培训、注册登记、服务管理、记录认证、激励保障、宣传推广等内容。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款项符合规范。制定并开展了项目评估工作,各方评价较高。
4.运营保障有力。项目具有清晰的运营模式,有社会各方支持,保障有力。项目运营或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组织团队人员相对稳定,志愿者招募无困难。
5.社会影响较好。得到受益对象和有关党政部门认可,参与人员评价较好。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新闻宣传报道广泛,社会各界反响较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七、奖项设置与激励保障
1.奖项设置。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四个等级的奖项,根据申报数量设定各奖项数量,原则上金奖不超过3项,银奖不超过6项,铜奖不超过9项,优秀奖项目若干。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2.激励保障。对于获奖项目,给予项目参赛成员素质学分,每个项目参赛成员不超过6人。金奖项目每人1.5个素质学分,银奖、铜奖项目每人1个素质学分,优秀奖项目每人0.5个素质学分。参与及获奖情况将列入所在学院团委共青团工作年终考核重要参考指标。
3.向上推介。重点项目争取纳入政府部门开展的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工作支持范围以及企业、公益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持。推选重点项目参加省、市、区等各级志愿服务交流会和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八、报送要求
参赛项目请于4月14日12:00点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发送至学院邮箱:[email protected]
未尽事宜,请联系赵老师,87604384.
附件:1.2021年宁波大学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表
2.2021年宁波大学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参赛信息表
3.2021年宁波大学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书(选用)
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申报表参考资料-国赛获奖项目
共青团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