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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SRIP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23 点击数:[]

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保证2018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顺利、有序地开展,学院暂定于1030日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获得2018SRIP立项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方向。

三、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立项负责人组织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

)学院举办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报告会,组织参与项目研究的同学交流、汇报研究方法和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或适当核减项目资助经费:

1、中期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中期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5、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已无开展必要。

四、检查进度安排

1、学院负责开展中期检查。

2、SIP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一

3、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29日上午11:00前将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稿及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一)word版和pdf版电子稿打包上交至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短号”。

4、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29日上午11:00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三份打印,经指导教师签字后交至梅山校区东楼204室学工办公室,其中被学校抽查到的项目需提交纸质版一式六份。

5、学院于10月30日下午13:30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答辩中期检查,答辩时间5分钟,问答时间3分钟,需自行准备答辩ppt。答辩地点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三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打分,产生中期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并上报学校。

6、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需要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 赵刚  13586698751/618547

 

附件:1.宁波大学2018SRIP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宁波大学2018SRIP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SRIP项目中期答辩分组安排表

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团委代章)

2018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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