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氛围,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校团委预计将于2018年底举办宁波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宁波大学2019年7月1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个人或小组均可参赛。参赛作品根据参赛对象的不同,分成本(专)科组、硕士研究生组、博士研究生组分别评比,分组以团队中最高学历者为准。
二、竞赛作品类别:
1. 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制作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具体所属领域分为: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专科生):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3.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A哲学、B经济、C社会、D法律、E教育、F管理
三、参赛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7年11月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个人申报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且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并且以小组成员中的最高学历,确定作品的参赛组别。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单位举办的其它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报名范围之列。
对三类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为:
(一)科技发明制作
1、科技制作A类:要求有发明制作的雏形,或设计的具体图纸。
2、科技制作B类:要求有成熟的发明制作的实物。
3、必须是以学生为主的构思发明。运用现代化科技,制作精细,作品应用价值大。
(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参加。
2、若作品已经发表,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是2017年11月后。
3、若作品未公开发表,必须有两位(或以上)高级职称专家署名推荐(详见作品申报书)。
3、论文必须严格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三)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1、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共六个专业。
2、参赛作品应结合专业特色,与社会实际结合,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感。
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此类作品请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并附上相关的调研佐证材料(包括照片、问卷等)。
四、竞赛进程安排
1.学院竞赛阶段(10月底—11月中旬)。撰写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书交至高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于10月20日上交文本。10月21日-10月23日组织专家文本评审。
2.校级决赛阶段(11月中下旬)。校团委将在11月中举行校级决赛,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委评审,综合考察作品的创造性、学术水平、社会效益等方面因素,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食药学院分团委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