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大学2017年SRIP延期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17年SRIP延期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完成程度
三、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立项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院团委。
(二)学院组织专家对2017年SRIP延期项目进行结题检查,在项目结题报告相应栏目填写学院审查意见并盖章。收集、整理本院学生2017年SRIP延期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完整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2)。
(三)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结题资格,并追回或适当核减项目资助经费:
1、结题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结题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5、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研究成果不合格。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