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管理办法》食药政字〔2022〕2号文件,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联合捐赠设立校友基金资助开展“学生成长计划”项目。自立项以来,各项目团队都有序开展了相关“学习成长计划”活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学院决定对2023年拟结题的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第一批“学生成长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第一批立项的各“学生成长计划”优秀培育项目:(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人所在班级 |
1 |
英语专项突破计划 |
知识学习类 |
徐湘彬 |
20海药班 |
2 |
实验一堆 先干咖啡 |
劳动实践类 |
夏率博 |
21生物与医药2班 |
3 |
味蕾之旅——烘焙达人计划 |
劳动实践类 |
张春雨 |
21海药班 |
4 |
茶艺学习 |
劳动实践类 |
徐雅菲 |
22海药班 |
5 |
非遗文化进校园 |
文体素养类 |
张妮 |
21级食工2班 |
6 |
化妆技能培训 |
劳动实践类 |
冯洁慧 |
22生物与医药1班 |
7 |
学习摄影摄像 |
劳动实践类 |
张博 |
22海药班 |
二、结题方式
2023年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第一批立项的各“学生成长计划”优秀培育项目结题均依托学院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结题验收方式主要以提交验收材料、指导教师审核、答辩、结果公布等环节组成。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时规定的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逐一验收,学院将选派专家、老师进行观摩、督查。
三、结题程序
验收程序:
提交结题报告→提交支撑材料→指导教师审核→项目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学院终审→发放项目资助余额。
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项目组按照《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学生成长计划”项目结题书》(附件1)要求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
2.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对所指导项目的工作过程、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及后续的工作计划等进行审查并填写具体意见。
3.答辩环节。组织答辩评审,专家组针对结题项目完成情况、效果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决议及结论。
4.结果公布。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支撑材料及答辩情况确定最终评审结论,并公布结果。
四、相关说明及具体要求
1.每个项目必须有阶段性研究状况的实证材料,为全面展现项目的研究成果,各项目组可采用PPT讲演、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展示。
2.验收专家组应由熟悉“学生成长计划”项目、对所评审项目涉及领域有一定研究的校友、教师或学生干部组成。
3.要求各项目组做好项目成果、结题材料及答辩的组织、录像和照相等记录留存及归档工作。
4.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对通过验收的“学生成长计划”项目统一打印结题证书。
5.“学生成长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计划于2023年10月中下旬开展相关答辩工作,请各项目组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学生成长计划”项目结题书》(附件1),《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学生成长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附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办204孙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6. 根据同学们的结题验收情况,学院组织专家评委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终审评定,对结题项目发放项目资助余额。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 孙老师 87604384
附件1: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学生成长计划”项目结题书
附件2:食品与药学学院校友基金“学生成长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食品与药学学院
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