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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1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884号)的相关规定,开展 2020-2021学年食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奖学金申报采用学生纸质和系统同步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公共平台公示—学院公示—推荐至学校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阳明班同学回阳明学院原行政班级评定,2020-2021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学院评定。

二、参评奖学金项目

此次参评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宁波大学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三、参评奖学金名额

根据各班班级人数和学校文件规定的获奖学生名额生成比例,学院拟定了各类奖项的拟推荐名单,详见附件《食药学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奖学金评定工作进度

1. 宁波大学特等奖学金:由于宁波大学特等奖学金经各班推荐申报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评议,因此特等奖学金的申报截止时间是101413:00。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特等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递交至竺银康楼学工办204吴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院级评定并在学工网进行公示。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宁波大学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以上奖学金名额切分到专业或班级,申报的截止时间是102116:00。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班级评议小组推荐汇总表递交至竺银康楼学工办204吴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核无误后将在学工网进行公示。

PS:请申报奖学金的同学均在18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不确定的可多项奖学金同步申报。

五、奖学金评定办法

请各班认真阅读《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比。建议班级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组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议小组成员兼顾非班委同学。

2020-2021学年的体测、积点分成绩、非学业因素等基础数据因涉及信息较多,不挂网,届时发给班长。

在评奖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工办吴老师15957481524/611959.邮箱[email protected]


食药学院学工办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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