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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宁波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7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新修订的《宁波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文件要求,食品与药学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完成本学院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食药政字〔202112号)。期间,为了广泛听取师生对于评选细则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召开了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师生座谈会。同时,与兄弟学院之间就奖学金评定细则加强沟通交流。20219月,该评定细则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报送学校审核通过,文件自20229月起实施。

为了使同学们更全面的了解接下来的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更好的指导学习生活,现将校院两级文件附上(见附件),请同学们及时了解知晓并认真学习文件条款。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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