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切分方案,博彩导航
可推荐1名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评比条件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宁大政〔2021〕4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温馨提醒:国家奖学金申请需要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排名均位于前10%。
四、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
五、评选程序和日程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10月5日前将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有时系统不稳定,会存在邮件漏收的情况,谨防漏掉,请发送邮件后编辑短信“姓名+已发送国奖审批表至邮箱”发送至611959.)。纸质材料交给学工办助理齐同学(联系方式13613373053),逾期不候。
六、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 2021—2022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2. 19级及以前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校特等奖学金(含同等条件的方逸华奖学金)依照惯例要求体测成绩良好以上。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吴老师15957481524、611959。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