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学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和捐赠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2019-2020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本学年无违纪处分;
3. 家庭经济困难,当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列入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即为2019-2020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下同),生活俭朴;或者是虽没被认定为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
4. 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一)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均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列入当年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
2. 二档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列入当年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二)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每生每年5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860元(均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列入当年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注:申请省市国家助学金,填写申请表时请严格按照附件《国家助学金填写说明》填写!!!
(三)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
资助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积点分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四)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
每人3000元人民币。
评定条件:
1. 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50%;
2.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表
详见附件《食药学院2019-2020学年助学金班级评定名额分配表》
四、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班助学金评定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助学金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班组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要班干部和非贫困学生代表组成,其中非贫困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组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的1/3。要加强对同学们的思想引导,鼓励学生发扬谦让、诚信、互助的精神,帮助同学们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二)本次各类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各班助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详实的调查,找准资助对象,使有限的资助款真正资助给贫困同学,确保资助对象“不错位”。
(三)在同学申请的基础上,各班助学金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表,对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和受助档次。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请将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捐赠助学金申请表、食药学院助学金班级评议情况汇总表,于11月1日下午16:00前送至竺银康楼204赵老师处;请各班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应材料!学院公示后获奖学生须登录学生办事大厅网站ehall.topbocai.net申请相应奖项。
(四)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校要求每人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不能抄袭。获奖同学将照片及感谢信以文件的形式11月1日16点前电子版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姚锦华先生”,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邵永普先生”。
未尽事宜,请与赵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13586698751/618547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