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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琳华 时间:2018-09-19 点击数:[]

各位同学:

经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和商议,2018年我校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工作于9月启动。其中能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鼓励其申请生源地贷款。

一、贷款申请对象

2018级宁波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外)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已建档自筹经费研究生;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申请限额

本科生原则上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总金额不超过32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总金额不超过3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及学制情况。

四、贷款申请材料

1.2018-2019学年宁波大学助学贷款新生新贷申请表》;

2.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盖章有效);

4.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申请助学贷款总金额必须与回执单上一致);

5.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粘贴在A4纸上,所有材料按1-5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报时间

92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送到东楼食药学工办207吴老师处,《2018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学院汇总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吴老师611959.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表格及学院汇总表


食药学院学工办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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