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按照“提标、扩面、整合、精准”的原则,扎实做好我校的学生工作,加大助学力度,做到应助尽助,根据《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和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学年各类助学金评定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2020学年宁波大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2019-2020学年宁波大学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本学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本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和捐赠类助学金,助学金额每生每年为2700元(均按月发放)。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三、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家庭经济困难,当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4. 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四、名额分配表
宁波大学助学金的名额按照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结合各学院本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和捐赠类助学金的学生人数进行统计。博彩导航
分配名额数为7。
五、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助学金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鼓励学生发扬谦让、诚信、互助的精神,帮助学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二)本次助学金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详实的调查,找准资助对象,使有限的资助款真正资助给贫困学生,确保资助对象“不错位”。
(三)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和建档情况,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请申请同学按填写说明填写《2019-2020学年宁波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及名单备案表(详见附件),并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竺银康楼204赵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赵刚
联系电话:87604384
附件:2019-2020学年宁波大学助学金相关附件材料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