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毕业在即,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毕业工作推进安排,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档案派遣等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1. 2019届毕业生派遣等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如下:
关键时间节点 |
工作 |
6月20日 |
发放6月份毕业生的报到证 |
6月29日—7月5日 |
各学院档案派遣(6月份毕业生) |
7月8日、15日、22日 |
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受理报到证改派 |
7月18日左右 |
发放7月份毕业生报到证 |
8月5日、12日、19日、24日 |
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受理报到证改派 |
7月20日—25日 |
各学院档案派遣(7月份毕业生) |
2. 申请延迟派档。按目前学校的通知,就业信息录入系统将于6月11日关闭,请有意向将档案派遣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人社局的请务必于10日前将三方协议递交给学工办吴老师。有以下情况的:未递交三方协议的、出国出境的、工作单位所在地不接收档案的以及应学生本人要求的,都将档案派回生源地。
部分同学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派遣档案的,请于6月10日之前递交延迟派档申请书给各自专业的辅导员。这部分同学仅限于:1.确定升学但还未收到调档函的同学(请在延迟派档申请书后面附上升学佐证材料)2.目前已有实习单位但赶不及在6月10日前签订三方,但确保能够在7月15日前递交三方协议的同学(请在延迟派档申请书后面附上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对于以上情况,学院将酌情对这些同学的档案延迟至第二批集中派档时间(7月20日--25日)。
3.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和遗失补办截止时间。毕业生由于特殊原因要与用人单位终止协议的,必须在6月10日前征得所在学院同意,并持原签约单位终止协议的书面证明、新用人单位的接收意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违约改派手续。毕业生遗失协议书,需经学院核实同意,在学校就业网站公示一周,向就业指导中心申领新协议书。原则上6月10日以后不再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和遗失补办手续。
4. 结业生派遣。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 2019年6月10日前落实单位的,根据结业生有关规定按原协议派遣,报到证上注明“结业”字样。如果原协议单位不同意接收结业生,凭单位书面意见和新的用人单位接收意见,再办理改派手续,未落实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迁移至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肄业生及其他原因不能毕业的学生,由教务处审定,不办理派遣手续。
5. 毕业生改派。未落实单位被派回生源地或由于工作调动需要办理新派遣证的毕业生,可于毕业 2 年内办理改派手续。具体办法及流程详见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按流程8月25日前(在指定时间)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8月25 日后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6. 报到证遗失。毕业生如遗失就业报到证,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按流程8月25日前(在指定时间)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8月25 日后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食药学院学工办
2019.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