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药政字〔2018〕13号,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学生考研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3),现开展食药学院2023届毕业生考研考博奖学金评定。
1、评奖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评奖类别及奖励标准
(一)报考奖。凡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且按要求完成所有
初试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给予500元/生奖励。以初试成绩单或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
(二)录取奖。第一志愿(含免试推荐)录取为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研究生的,给予5000元/生奖励;调剂录取为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或国外高校研究生的,给予2000元/生奖励;其他录取为国内高校研究生的,给予1000元/生奖励。以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调档函等录取证明为依据。
3、评奖程序及说明
(一)学生填写《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考研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报考奖请提供“初试成绩单或其他有效证明依据”,录取奖请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调档函等录取证明依据”。班级资格审核后填写《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考研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2)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
(二)以上所有奖项不兼得,按就高原则发放奖励。
(三)奖励以考研奖学金形式发放,奖励经费直接打入学生建行学费卡中。
(四)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
(五)截止日期:本科生提交材料截止至4月23日16:00;研究生提交材料截止至5月10日16:00。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截止时间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汇总表和申报表纸质材料递交至竺银康楼204学工办吴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吴琳华611959/8760438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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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学院学工办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