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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9-2020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3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实验室安全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学院拟开展2019-2020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基本情况

1.基础通识教育学习主要面向大一本科新生,目的在于督促大一新生学习掌握基础通识类实验室安全知识,学生须完成规定网上学习时限并取得结业证书,学习内容、学习时限(8*45分钟/学时)配置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确定。

2.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主要面向硕博士研究生新生,目的在于督促考生掌握其所学专业通识类实验室安全知识,考生须完成规定网上学习时限、参加并通过相应准入考试、(手机移动端)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并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合格证书,学习内容、学习时限(8*45分钟/学时)、考试题目配置均由所在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设置。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同学,将取消实验室门禁卡准入功能。

、工作安排

1.本科新生学习时段为20191113日至1130基础通识教育学习系统学生操作指南及本科生名单(见附件)

2.研究生新生(含博士)学习及考试时段为20191113日至1220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系统学生操作指南及研究生名单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徐老师、赵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696818618547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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