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名“宁波帮”人士、浙江省爱乡楷模、宁波市荣誉市民、香港宁波同乡会创会会长李达三先生为促进我校与香港中文大学(以下简称香港中大)的交流合作,于2011年捐资设立“宁波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李达三国际交流发展基金”,用于资助两校开展师资交流与互聘、学生交流与互访、科研申报与合作。从2012年至今,甬港大学生互访研修计划已经顺利举行九届,今年,我校将与香港中文大学再次合作举办第十届互访研修活动,此次活动香港中文大学将选派20名本科生共同参加。现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生选拔优秀学生,报名选拔方式采用学院推荐和综合面试选拔的形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选拔条件
1.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大方得体、善于交流;
2.英语要求:要求专业四级、CET六级或雅思6.0以上;
3.GPA同专业年级排名前30%;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警告以上处分。
三、研修计划时间
1.7月15日-20日,在宁波、上海、杭州等地开展研学活动;
2.7月20日-23日,赴深圳,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开展研学活动;
3.7月23日-28日,赴香港,在香港中文大学开展研学活动。
四、选拔工作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10:00,意向学生向学工办(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和英语能力证明;
2.选拔推荐:5月11日-5月18日,各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排序),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推荐1名候选人;
3.学校面试:5月下旬。
五、参访费用
本次甬港互访研修计划所需交通费、餐费、住宿费、课时费、参访费、保险费等由“李达三国际交流基金”资助,学生承担本人服装费、个人消费等费用。
注:
1.请随附在校历年成绩单和英语能力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其他佐证材料请酌情附上;
2.请学院审核《报名表》中各项信息及附件材料,确保成绩单等材料真实可靠;
3.学院确定名单后,请将推荐学生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港澳台办公室(安中大楼1109);
4.学校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阮老师,办公电话:8760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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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