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现对暑期学生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根据学校安排,2022年暑假留宿时间短为7月16日-8月21日。留宿至7月16日前的无需提交申请。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不能申请暑期留宿;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学生,若已完成提前住宿申请且暑期有留宿需要的,须以研究生身份申请暑期留宿;
3.暑期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在学生公寓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处理;暑假期间未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4.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5.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同学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6.因学校常态化防疫工作需要,留宿学生暑假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宁波大市,离开宁波大市视为主动离校,宿舍门禁将做关闭处理,学生开学后方可返校。暑假期间不开放临时假期住宿申请。如疫情防控政策有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为方便假期管理,请所有留宿同学务必加入“2022年食药暑期留宿临时群”。
4.本次申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
留宿由本人填写《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详见附件1,本科生需班主任签字确认,研究生需导师签字确认),班长在线汇总【腾讯文档】2022年暑假留宿学生名单汇总表//docs.qq.com/sheet/DTVdtY1R1QkJUQUpa,于6月27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申请)交竺银康楼204学工办审核,审核完毕后反馈盖章表格给申请同学,以便提交网上办事大厅申请。(请务必按时间点提交)。线上申请方式为在今日校园或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宁波大学公寓”,申请假期留宿,盖章的表格作为附件提交。为便于审核,班级提交纸质个人申请表时,请将所在班级汇总表导出打印。最终申请以线上系统为准,因此请务必提醒同学们在6月30日前完成线上系统的申报。
5.后勤管理处进行审核后,将于2022年7月3日公示留宿名单(通知公布在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官网“校区通知”上)。
未尽事宜,请联系赵老师,13586698751/618547
附件1:宁波大学暑期学生住宿申请表
梅山校区后勤管理处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