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寝室调整工作的具体安排》、《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字〔2007〕104号)和《学生社区宿舍调配、调整管理办法》,结合食品与药学学院实际情况,食药学院2023年寝室调整安排如下:
一、 调整原则
1、按照零星床位整合原则,调整后不增添不满员房间数,不新增零散空床位;
2、按照班级、年级、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
3、按照约定的研究生宿舍因楼宇结构所致潮湿实行的1楼住宿轮流制,以寝室为单位调整至高楼层;
4、在不违反上述原则基础上,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行条件下,适当予以调整。
二、调整流程
时 间 |
对象 |
相关说明 |
6月25日 |
学工办 |
发布通知,发布《食药学院2023年寝室调整清单》(见附件1) |
6月26日 |
学工办、学生 |
受理符合调整原则的个别学生申请(线下填写调宿申请表,附件2) |
6月25日至27日 |
学生申请 |
学生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点击公寓调整申请,完善学生信息、调寝原因之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
6月25日至27日 |
学院审批 |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
6月27日至28日 |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 |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6月27日至28日 |
名单反馈并调整 |
学生可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查询自己是否通过申请,若通过的,将显示调整后的楼宇寝室号,并于3日内至住宿楼宇管理员处完成调整手续的实际办理。 |
三、温馨提示
1.请各班级组织好涉及的班级同学的寝室调整工作,为2023级新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2.寝室调整期间,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到随手关门谨防被盗,寝室调整结束后请及时带走个人物品,否则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3.寝室调整期间,请同学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秩序,及时清理寝室垃圾。
4.调整到目标寝室的同学,如需安装或租赁空调且已经在大一付好四年租金的,请及时与租赁厂家联系,办理调整手续。
5.因毕业离校与调整时间间隔较短,大量房间需维修和打扫,虽然时间紧、任务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尽一切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如有未尽事宜敬请谅解。
7.寝室调整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7604513。
未尽事宜请联系,赵刚老师;联系电话:87604384学工办:竺银康楼204
附件1:《食药学院2023年寝室调整清单》
附件2:《宁波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