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具有我校全日制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学生。其中毕业班学生、延长学业学生有新参保需求的也可以办理。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除已参加同类医疗保险的学生外)。已一次性按学制预缴的学生不用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办法和标准
1.缴费办法
学生采用“第三方支付零星缴费”的方式由学生本人自行缴纳费用,可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宁波税务”APP自主线上缴纳,学院将收取学生的缴费记录,避免因缴费失败导致的参保失败。注:学生零星缴费需在第三方绑定银行卡,零钱缴费会导致缴费失败。
2.缴费标准
2024年度学生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足额款项,收缴的医疗保险费纳入国家财政专户管理。原已预缴的继续有效。
(三)医保申报程序
本市户籍学生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资助。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为准,个人无需另外申请。
请各新生班以班级为单位来学工办领取纸质版“高校学生医保参保通知书”,请2023级新生认真阅读材料(附件1),充分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尽量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参保。
(四)实体医保卡及电子医保卡申领程序
2023年医保卡制卡与领卡流程与上一年度基本相同,同时今年开始学生还可以申领电子医保卡(电子医保卡不依托实体卡,但与现有的社保卡功能、地位相同,都是代表参保人员个人医保信息的识别载体)。
(五)申报工作、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节点
1.请各位班长于10月19日13: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参保回执》交至竺银康楼204学工办苏老师处(参保和不参保的同学均需提交回执),汇总表(附件2两个Sheet均需填写)电子版以“年级+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11月24日前,各班汇总参保学生缴费记录截图(图片以姓名+学号命名)和《食药学院2024年度医保缴费情况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7604384
附件:
1.《致大学生的一封信》及医保政策问答
2.食药学院2024年度医保新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
3.食药学院2024年度医保缴费情况信息汇总表
4.《学生参保回执》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