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卫生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构建文明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集中开展学生寝室卫生及违禁电器专项检查。现结合博彩导航
实际,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
二、检查范围
全院学生寝室
三、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以教育宣传、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
11月23日-11月29日,学院会组织垃圾分类宣传、安全教育和专项检查。
2、学校抽查:
11月30日-12月4日,学校学生处、研工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抽查。对于本阶段检查出现的情况,将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相关要求
学院检查的标准会根据宁大政〔2020〕95号《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条例》开展。补充说明:由于目前梅山校区相关系统仍在完善过程中,工作条例中,学生可通过“今日校园”APP“宁波大学公寓”系统查看卫生成绩,以及对成绩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的条款,不适用于梅山校区。相关成绩查看以及成绩复议仍采取原先途径。
附件:《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条例》
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