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对寒假学生离校和申请寒假住宿等作如下通知: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寒假自2021年1月25日(周一)开始,至2月24日(周三)结束。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离开宁波市视同为不留校,需等开学才能返校;不接受寒假中途开始申请留校。如有变化,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
2.凡在教学周结束前离校的学生,请通过“今日校园”进行请假申请,并选择“寒假离校”类型,经学院审批后离校,请假开始时间从离校当日算起,请假结束时间统一写至2021年1月22日,并务必于1月23日至1月24日,在“今日校园”完成销假。因疫情防控需要,提醒同学们离校后直接回家,旅途中注意安全防护。
3.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安排为:本科生楼封楼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研究生楼封楼时间为2021年2月5日,封楼后仍需留宿的同学一般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安排至本部住宿。
4.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安排住校,因生源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等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的同学应向学院提交留宿申请;留宿由本人填写《宁波大学寒假学生住宿申请表》,(表格详见通知附件,本科生须由班主任签字,留校助研的研究生需请导师签字确认)。1月25日及以后离校的同学须提交住宿申请,并写明申请事由和离校时间等。
5.请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宁波大学寒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及《2021年宁波大学学生寒假住宿申请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于1月13日16:00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命名规则为“班级名+留宿汇总”,纸质材料交至竺银康楼204赵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为避免遗漏,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递交材料。
6.学院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后,报送至后勤保障部进行审核,将于2021年1月19日公布封楼期间集中住宿人员名单,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官网“校区通知”上)。
7.留宿期间所有同学请严格完成每日查寝健康打卡,对拒不配合者将取消留宿资格。
8.离校回家的同学请自觉至宿舍楼值班员处办理相关离楼手续,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
9.若学校寒假安排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赵老师,87604384/618547。
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