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拟开展2020年宁波大学学生艺术节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围绕“民族魂•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
组织单位
主办:宁波大学美育工作委员会、团委
协办:教师教育学院、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承办: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团委、音乐学院团委
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四、项目要求
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6.校园十佳歌手
形式、唱法不限,可以为独唱、重唱、组合等形式,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演出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学生艺术作品
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电子文档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每件艺术作品作者限1人。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五、报送要求
(一)节目用电子版报送,一式1份。节目视频为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每个节目单独制作文件,并以“节目名称(组别:甲组或乙组)”命名,同时报送附件1电子版。
(二)作品均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表2),并同作品以电子版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文件以“项目+作品名称”命名。
六、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内容与要求参照《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见附件3),申报材料为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七、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内容与要求参照《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见附件4),案例报送电子稿1份。
八、奖项设置
(一)艺术表演类:一等奖2名,素质学分2分/人;二等奖4名,素质学分1.5分/人;三等奖8名,素质学分1.5分/人。
(二)校园十佳歌手:一等奖2名,素质学分2分/人;二等奖4名,素质学分1.5分/人;三等奖8名,素质学分1.5分/人。
(三)学生艺术作品类:一等奖4名,素质学分2分/人;二等奖6名,素质学分1.5分/人;三等奖10名,素质学分1.5分/人。
(四)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2个,素质学分2分/人。
(五)高校美誉改革创新优秀案例5篇。
以上获奖个人及团体将择优推报参加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
九、报送办法
参评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一)艺术表演类,于6月29日前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徐德猛,联系电话:87600446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于6月29日前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吴建胜,联系电话:87609426
(三)高校美誉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于7月27日前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陈雅竹,联系电话87600509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1.2020年宁波大学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2.2020年宁波大学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标签卡
3.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