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好防疫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保证暑假学校学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省市防控办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就2020年暑假师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性意见:
1.允许学生暑假留校学习。对于因研究、学习、实践等正当理由,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留宿。暑期留校学生原则上全部在原寝室住宿,不集中安排住宿。另外特别说明:留校学生离开宁波市而不出浙江省的必须要请假报告行踪;离开浙江省视同为不留校,需等开学后才能返校;不接受暑期中途开始申请留校。建议目前疫情重点区的学生不要回家。
2.切实加强学生暑期防疫管理。暑假期间,继续做好全体学生每日健康监测,早晚两次由学生本人测量体温,同时密切注意其他身体异常情况,并通过“今日校园(易班)”每日1次按时完成健康信息报送。暑期留校学生须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实行每日查寝考勤,每晚通过“今日校园(易班)”平台完成查寝签到。
3. 严格校园进出管控管理。暑期师生凭校内电子通行证进出校园,非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确需进校的,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临时进校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校。 留校学生不得随意变更住宿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离寝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离校申请,并到所在的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注销假期住宿登记手续,注销后不再接受留校住宿申请。
4.有序开放校内公共场所。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校园安全、餐饮供应等保障工作,有序开放图书馆、教学楼、办公场所、食堂、寝室等校内公共场所,做好通风、消毒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5. 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学院要按照防疫期间有关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暑期值班值守,落实防控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假期去向登记和留校学生管理,保证假期学生管理和数据报送工作有序进行。
6.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各部门、学院要密切关注暑假期间学生异常动态和健康异常状况,如有发热学生等情况按《宁波大学发热师生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7.继续做好教师行踪的报备。暑期教师的学术交流活动尽量在线上举行,教师出省必须向学校报告,尽量不要去疫情风险地区,特殊情况不得不去,必须向所在社区、学校报告审批。
希望广大师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绝不放松。鼓励广大师生利用暑期时间在学校做好学习、科研、教学准备等工作。
宁波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