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意见》(宁大政〔2014〕13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17〕107号)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食药政〔2020〕8号),经过综合评议,确定博彩导航 2020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16:00.若对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科教办反映。
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