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内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清廉宁大”建设,为学校“双一流”、省重点高校建设提供政治保障,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2020年6月17日至23日,进驻食品与药学学院党委开展校内巡察。
本次巡察,主要是对食品与药学学院党委2017年以来有关情况进行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主要对以下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一)党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重点检查加强学院建设、推进学院发展情况;落实主题教育、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清廉宁大”建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情况;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等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加强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及阵地建设、管理情况。
(二)党的建设方面。重点检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规范党员发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情况;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检查落实二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等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党管干部、管人才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廉洁教育等情况。
(四)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巡察组受理针对以上问题的信访和线索反映。凡涉及个人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问题的信访,均不属于本次校内巡察工作受理范围。
巡察组成员:
组 长:王飞荣(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副组长:黄文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巡察办副主任)
成 员:陶燕丽(校派驻副处级纪检员)
孙文静(组织部职员)
贺淑芳(巡察办职员)
钟雪韵(审计处职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来信来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察期间师生如需反映情况的,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巡察组反映。联系电话:87605351;联系地点:竺银康楼201-203(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13:00-16:30);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实体意见箱设置在竺银康楼一楼大厅。
特此公告。
校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