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编制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和《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2021年预算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严格按照“部门申报→开会论证→上报→下达”的程序开展,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特此公告给全体老师,公示期为3月1日至3月7日,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