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两优一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推荐情况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好“红色根脉”立德树人坚强阵地,模范践行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双融双促。推荐的党员个人要求近三年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推荐的党组织要求近三年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组织成员及所在学术团队、科研组织、教学部门、行政部门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等问题。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担当作为,在推进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师党员师德师风好,要胸怀“国之大者”,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模范做到“四个相统一”,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中业绩突出。学生党员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其他党员立足本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担当有为,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示范作用明显。重点推荐基层一线正式党员。近三年内获评过锋领党员者优先。
2.优秀党务工作者: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守好“红色根脉”立德树人坚强阵地,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推动服务立德树人、团结凝聚师生、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等方面积极有为、业绩突出。重点推荐一线党务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党建“双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获评过“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及提名人选、锋领党员的优先。
3.先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在党建“双创”选树、党建领航工程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学校重大工作中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教师党支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育人育才、学科发展、服务社会方面表现突出。教工党支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高质量服务阵地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从二级党组织或基层党支部中产生。近三年党建考核获评优秀(二级党组织)或获评过四星级及以上等级的党组织。
二、 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学校核定名额
类别 |
名额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1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1 |
优秀共产党员(教工) |
1 |
优秀共产党员(学生) |
2 |
党建标志性成果激励名额 |
1 |
成立党支部的校级重点科研机构支持名额 |
1 |
合计 |
7 |
(二)推荐程序
1.各下属党支部进行民主推荐,近三年已获得过同类荣誉的一般不再推荐。请各党支部对照《通知》中的申报条件,自主申报推荐,每个党支部最多可推荐2个集体或个人,一个可为本党支部或者本支部党员,需提交《推荐和审批表》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另一个需推荐其他支部或者其他支部的党员,报送“推荐类别+名称”。教工党支部材料交到组织员邓方老师处,学生党支部材料交至学生党建辅导员吴琳华老师处。报送时间5月18日(周四)前。
2.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公示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四、 工作要求
下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真正把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并加强宣传引导,使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各类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请在5月18日(周四)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学院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邓方、吴琳华
联系方式:87604388、876043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wulinhua@topbocai.net
附件1:宁波大学“两优一先”推荐和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2:宁波大学“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
附件3:食品与药学学院2019-2022年度获评宁波大学“两优一先”名单
食品与药学学院党委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