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参评高校培训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在线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党校)、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工会、团委、发展规划处、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处、人事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管理处、梅山校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档案馆、信息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学生指导服务中心等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各学科性学院特聘院长、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本科督导;
3.阳明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
4.校本科教育督导;
5.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党校)、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团委、国际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等单位审核评估联系人。
二、培训内容
1.“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
2.《方案》释义;
3.参评高校评建改工作要点;
4.试点高校经验介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0日(周三)9:00-17:40;
2.形式:在线集体学习;
3.地点:锦绣小剧场。
四、报名方式
1.请各单位组织报名,5月5日中午12:00前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在浙政钉里填报;
2.为扎实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培训前向参培单位征集问题(附件2),请于2023年5月5日发送联系人邮箱;
3.联系人:邵洁,885167(696717),[email protected]。
五、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参评高校培训议程
2.问题征集清单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